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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开学通知!最早一批8月24日!各地教育局重要提醒

根据最新的校历
普高高三年级8月24日开学
小学、初中、职高(技校)
及普高高一、高二年级
9月1日开学
转发提醒!
日前,海曙、江北、鄞州、北仑、镇海、象山等地教育局先后发布关于开学的重要通知,其中有一条提醒家长要特别注意
8月16日起,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再离开宁波大市。(同样,8月16日还没回宁波的(非中高风险地区),要返回宁波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观察。)

以今天,“江北发布”发出关于江北区教育局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例。▼

全体师生员工、家长请须知



  全体师生员工、家长要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树立个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到戴好口罩勤洗手,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和空气不流通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少旅行、少聚集,原则上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



  全体师生要主动向学校、幼儿园报告健康状况和外出行动轨迹,凡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咽痛、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师生,必须主动如实向所在村(社区)和学校、幼儿园报告,并规范佩戴口罩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检查治疗。



  全体师生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做到“非必要不出省”。开学到校须提供14天的出行轨迹信息和健康申报表。在国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返校。自8月16日起,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和学生原则上不离开宁波大市若确需出市的,须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报告。在大市外非中高风险区的师生员工,原则上要求在8月16日前返回宁波。



  学校、幼儿园后勤、保安、食堂等工作人员在返校返岗前提供防疫行程卡、 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岗前接受1次疫情防控和安全知识全员培训。



  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积极主动尽早接种。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已启动12到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以初中学生为主的12—14周岁人群,安排在9月20—30日集中完成第一剂接种。


来源  宁波教育 江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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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
2021-08-07 10:48:22
来源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