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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1102个智慧停车道路泊位将投入使用,“蹭停”罚款100元

记者2月24日从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3月1日起,该区1102个智慧停车道路泊位投入使用,车主在泊位内停车若未缴费将被处以罚款。

视频拍摄 剪辑 记者 边城雨

为提高城市中心区域停车泊位周转率,海曙区引入智慧停车系统,通过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泊位停车周转率,实现有限的停车资源使用效率最大化。

“智慧停车通过计算停车时长,实现在线支付,强化停车导流等手段,能改变部分车辆长期霸占公共资源和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等乱象。”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科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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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居易南侧道路泊位

据介绍,海曙智慧停车第一批次1102个道路泊位分布在西门、南门、望春、白云、月湖五个街道道路两侧,涉及环城西路、广安路、胜丰路、文化路、高塘路、体育场路、西河街、西湾路、新高路、苗圃路等路段。车主在泊位里停车在30分钟以内免费,超出30分钟按照道路一、二、三等级以及停车时长计收费用。对于未缴纳费用的停车车主,该局将按照《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收费范围及路段:

海曙智慧停车第一批次道路泊位,共设1102个。主要分布海曙区地图板块的东北方向区域范围内,北起海曙江北界限,东至望京路,南临柳汀街,西联环城西路,分别分布在西门、南门、望春、白云、月湖五个街道的道路两侧。

涉及路段:环城西路北段188弄、环城西路北段86弄念九巷、念九巷、永和居易南侧道路、胜泽巷、广安路、后河巷、胜丰路、文化路、文化巷、西湾路198弄、高塘路、后漕巷、柳庄街、卖鱼路、体育场路、西河街、西湾路、新高路、永丰西路、长安巷、环城西路南段95弄、蓝天路、白云街、白杨街、白杨街45弄、万安路、咏归路、苗圃路、苗圃路39弄、迎春街、吴家塘路、吴家塘路108弄、仓基街。


收费价格及原则:

按照《关于核定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海发改价〔2020〕15号)和《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的通知》(甬综执【2021】009号),收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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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及缴费流程:

第一步:按照泊位内箭头指示方向进行停车;

第二步:查看路侧收费公示牌,扫描公示牌二维码下载“甬城泊车”APP或打开“甬城泊车”微信小程序;

第三步:根据“甬城泊车”APP或小程序的指引完成注册、登录、添加车辆信息等操作;

第四步:驶离后操作APP/小程序完成缴费。

(注:泊位地面有相应的编码,路侧公示牌上可了解该路段收费等级及具体收费价格)


道路泊位管理规则:

1.处罚依据

《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的,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准停车型和标示的停车方向停放。使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的,应当足额缴纳停车费。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道路停车泊位不按规定时间、准停车型停放车辆或者使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不缴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

2.处罚实施时间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违法使用收费道路泊位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自2021年3月1日起,违法车辆一律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并按照上述处罚依据,按每车次罚款人民币100元进行处罚。请驾驶人在使用上述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后通过“甬城泊车”APP或微信小程序,在7日内缴纳停车费用,避免因不缴费或延迟缴费所造成的行政处罚,严格遵守本公告,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华骋珅 应海珍 编辑 朱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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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
2021-02-24 18:07:04
来源 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