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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金额达到75万余元,怎么判?

公开审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开展“营商环境直通日”活动;实地走访企业,宣讲知识产权相关知识……

今天(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日,海曙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护企”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筑牢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屏障。

视频制作:记者 袁先鸣

公开审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4月26日下午,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卢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开庭审理。海曙区部分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宁波财经学院学生、媒体记者等到场旁听、观摩。

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人卢某某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电风扇至本市江北区等地,累计销售金额人民币75万余元。2023年4月18日民警将被告人卢某某查获,并查扣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本案在开庭前通过积极开展调解,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和解。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当庭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认真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针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公诉人对被告人卢某某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希望被告人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危害,能真诚悔罪、认真改过。 卢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一审判处:卢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不断被假冒、被‘山寨’、被侵权甚至被滥用商标的营商环境,很难培育出创新型企业,更难创造一流品牌。我们检察机关将坚持严的基调,依法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助力打造保护最严、创造最活、生态最优的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公诉人易娟表示。

实地走访企业,宣讲法治知识

近日,海曙区检察院干警赴浙江桐乡,通过实地走访相关涉案企业、街道等,帮助企业排查堵塞风险漏洞,并通过调研企业经营情况、经营范围、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精准了解企业诉求。

“如何有效降低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遇到商业秘密被泄露了怎么办?”

……

检察官以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方案》为依托,用“接地气”的语言和“冒热气”的案例,帮助企业答疑解惑,协助企业查找漏洞,为企业依法依规经营、防范化解风险开出“法治良方”。

在宁波市台州商会海曙片区,海曙检察院检察干警开展了一场面对面普法宣讲活动,为40多位企业家们送上知识产权“普法大餐”,同时细致解读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活动现场,海曙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易娟以“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为主题,为在场的40位企业家们送上知识产权“普法大餐”,同时细致解读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并现场送达了《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知识产权保护》等宣传手册。

“民营企业需要防范的很多风险,比如环保、安全、税收、知识产权等,检察院的普法让我们对这些风险有了更加全面清晰地认识,增强了我们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会后,有企业家这样表示。

编辑:曾嘉

宁波晚报
2024-04-26 18:58:19
来源 宁波晚报